暴戾贪官程瀚落马记
安徽省司法厅原副厅长、合肥市公安局原局长程瀚,曾是安徽政法系统的一把手,也是一位出了名的暴戾贪官。他不仅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还滥用职权干预案件,打压异己,甚至当众掌掴下属副局长,打掉其牙齿。他的贪婪和嚣张,给安徽政法系统和社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经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安徽省纪委监委的深入调查,程瀚终于在2016年5月被查处,2018年1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6个月,并处罚金400万元。本文将从程瀚的仕途、受贿、徇私枉法、暴力伤人等方面,揭露其丑恶嘴脸和罪恶行径。
一、仕途失意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程瀚是一名老公安,1985年7月从安徽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就进入安徽省公安厅工作,在该厅历练20余年,先后任厅办公室办事员、科员、副科长、科长、副主任,一处处长,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2007年4月程瀚离开省公安厅深耕地方,被任命为安徽省会合肥市公安局党委书记,三个月后当选市公安局局长。2008年9月,程瀚被明确为副市长级,并于2011年4月正式担任合肥市副市长,且继续兼任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在担任合肥市公安局局长期间,程瀚以个性突出、作风强势著称,在警界有着极高的威望和影响力。他曾多次参与处理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也曾获得过多项荣誉和奖励。他还积极推动合肥市公安局的改革创新,提高了警务效能和社会满意度。
然而,在风光无限的背后,程瀚却开始走上了歧途。他不仅沉迷于权力的诱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还滥用职权干预案件,帮他人“平事”,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更严重的是,他还暴力伤人,打压异己,损害了警察形象和尊严。
据多位熟悉安徽政情的人士透露,从手握实权、主管一省省会警察力量的省会副市长兼公安局长,调任职责相对较轻的同级别省司法厅副厅长,意味着程瀚的仕途开始走下坡路,是“失意的开始”。调任司法厅时,程瀚曾在合肥公安内网发了一篇告别信,文章开头就透露是省委领导找他谈话,此次调整是工作变动,而文章结尾更是引用了印度著名诗人泰戈尔的诗句“天空没有留下翅膀的痕迹,但我已经飞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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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贿无度
程瀚在担任合肥市公安局局长和安徽省司法厅副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单位或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汽车牌照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95.523644万元。其中,最大的一笔是接受安徽某房地产公司负责人仰某请托,为其公司经营提供帮助。2014年4月,程瀚在仰某的家中拿走其价值1300万港元的百达翡丽牌手表1块。
仰某在合肥经营房地产和酒店,程瀚安排合肥市公安局多个部门和分局领导对其关照,从拆迁、楼盘开盘、销售秩序到劳务纠纷处理,以及酒店审批、检查等,提供全方位关照。仰某还曾多次请程瀚到其家中吃饭、打牌、按摩等。除了送给程瀚百达翡丽牌手表外,仰某还曾给程瀚送过金条、玉器等贵重物品。
除了仰某外,程瀚还收受了其他多个单位和个人的贿赂。例如,他曾收受合肥市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给予的价值约100万元的帝舵牌手表1块;收受合肥市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给予的价值约30万元的卡地亚牌手表1块;收受合肥市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给予的价值约20万元的伯爵牌手表1块;收受合肥市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给予的价值约10万元的法兰克穆勒牌手表1块;收受合肥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陈某给予的价值约20万元的玉器把件2块;收受合肥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宋某给予的价值约10万元的玉器挂件1块;收受合肥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周某给予的价值约10万元的翡翠挂件1块;收受合肥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郑某给予的价值约10万元的翡翠戒指1只;收受合肥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李某给予的价值约10万元的项链1条;收受合肥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某给予的价值约10万元的金条4根;收受合肥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刘某给予的价值约10万元的仿古青铜器花瓶2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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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瀚收受的贿赂物品中,有些是直接收受,有些是通过其妻子、儿子、司机等特定关系人收受。他还曾多次收受现金、购物卡、礼品卡等,总计折合人民币约300万元。程瀚还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给予的房产、汽车等,总计折合人民币约200万元。
程瀚在收受贿赂的过程中,不仅没有任何顾忌和底线,而且还十分简单粗暴。他要钱从来不拐弯抹角,直接借。当然,他的“借”是自然的,贿赂他的人也很清楚这一点。他还曾多次以各种理由向他人索要贵重物品,如手表、玉器等。他甚至还曾在公开场合向他人索要钱财,毫不避讳。
三、徇私枉法
程瀚不仅贪污受贿,还利用职务上的影响插手干预案件,为他人“平事”,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据查明,程瀚共有两起徇私枉法的事实。
一起是发生在2013年9月份。时任合肥市公安局局长的程瀚接到安徽省某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仰某的电话,请其帮忙处理一起涉及该公司的刑事案件。仰某称,该公司在合肥市某区开发了一个楼盘,在销售过程中与一名购房者发生纠纷,该购房者因此报警,并指控该公司存在诈骗行为。仰某希望程瀚能够出面调解,让对方撤销报案。
程瀚答应了仰某的请求,并立即打电话给合肥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宋某(已被查处),让其处理此事。宋某随后找到了该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李某(已被查处),让其与购房者沟通,说服其撤销报案。李某按照宋某的指示,找到了购房者,并以各种理由劝说其撤销报案。经过多次沟通,购房者最终同意撤销报案,并签署了相关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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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本来应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侦查和处理,但由于程瀚的干预和指使,导致案件未能依法查明真相,给当事人造成了不公正和损失。同时,也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另一起是发生在2014年11月份。时任安徽省司法厅副厅长的程瀚接到安徽省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已被查处)的电话,请其帮忙处理一起涉及该公司的刑事案件。王某称,该公司在合肥市某区销售了一辆汽车,但因为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被购车者报警,并指控该公司存在诈骗行为。王某希望程瀚能够出面调解,让对方撤销报案。
程瀚答应了王某的请求,并立即打电话给合肥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宋某,让其处理此事。宋某随后找到了该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李某,让其与购车者沟通,说服其撤销报案。李某按照宋某的指示,找到了购车者,并以各种理由劝说其撤销报案。经过多次沟通,购车者最终同意撤销报案,并签署了相关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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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与前一起案件类似,也是因为程瀚的干预和指使,导致案件未能依法查明真相,给当事人造成了不公正和损失。同时,也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四、暴力伤人
程瀚不仅贪污受贿、徇私枉法,还暴力伤人,打压异己,损害了警察形象和尊严。据多位熟悉合肥公安系统的人士透露,大约在2013年前后,因意见不合,程瀚在一次饭局现场当众掌掴合肥市公安局一位副局长。由于用力过猛,这位副局长甚至被打掉了一颗牙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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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该副局长家属就一直向安徽省有关部门举报程瀚,而程瀚也藉此收获了“耳光局长”的名号。这一事件在安徽官场广为流传,引起了极大的震动和愤慨。许多人认为,程瀚作为一名公安干部,竟然如此暴虐无道,不仅违反了法律和纪律,也违背了警察的职业道德和精神。
除了打掉副局长牙齿外,程瀚还曾多次对其他下属进行言语或肢体上的侮辱和伤害。他经常在会议或工作中对下属进行无理的批评和指责,甚至动辄就骂人、打人。他还曾多次以各种借口将下属调离原岗位或降低职务级别。他的暴戾和专横,给合肥市公安局造成了严重的内部分裂和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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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结语
程瀚是一名典型的暴戾贪官,他不仅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还滥用职权干预案件,为他人“平事”,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更严重的是,他还暴力伤人,打压异己,损害了警察形象和尊严。他的贪婪和嚣张,给安徽政法系统和社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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